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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级行政机关的企事业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
2、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的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3、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基层司法行政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指导和监督全区的律师机构和律师业务工作。
5、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6、负责全区司法系统干警培训、学历教育。
7、负责全区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综合管理。
8、指导乡、镇、街司法行政工作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乡、镇、街司法干部的管理。
9、负责有关法律咨询活动和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10、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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